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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天省实验学校校歌征集公告
发布日期:2022-11-26

广州天省实验学校教职工、在校学生及广大校友、家长:

经过十八年的办学,广州天省实验学校(原广东实验中学附属天河学校)于今年正式步入新的发展阶段。为了更好地凝聚广大师生、校友、家长的智慧和力量,“创办一所值得信任、受人尊敬的卓越学校”,“让每一个生命都充满活力与智慧”,“知爱能品,励学敦行”,现面向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、家长公开征集广州天省实验学校校歌。

一、征集对象

广州天省实验学校在职、退休教职工,在校学生及广大校友,家长。

二、征集时间

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。

三、作品要求

(一)歌词要体现广州天省实验学校的文化特征,展现师生天真活泼、阳光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;应简洁凝练,朴实自然,朗朗上口,蕴含语言文字的韵律美;以200字左右为宜。

(二)曲谱旋律优美,节奏明快,适合中学生传唱和不同形式的合唱。

(三)作品可词曲同创,也可单独投稿歌词或曲谱。

四、投稿方式

(一)书面投稿或电子邮箱投递均可。书面投稿需用A4纸打印,并在信封注明“广州天省实验学校校歌征集”字样;电子邮箱投递以“广州天省实验学校校歌征集作品+姓名+手机号”命名。如有曲谱作品,可提交五线谱或简谱;如有音乐小样可用MP3格式提供。

(二)投递作品务必写明创作人真实姓名、工作或学习单位、通讯地址、电话、邮箱等详细联系方式。

(三)投稿地址:

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399号

联系人:邓老师   联系电话:020-37088535

邮箱:txxzfw2022@163.com 

(四)所有来稿恕不退还,请投稿者自留底稿。

五、评选程序

(一)征集阶段(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)

通过校园网、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活动通知或公告,并开始收集、分类和整理作品。

(二)初选阶段(2023年2月21日至3月1日)

由征集委员会总结各类意见和建议,确定入围作品。

(三)评定阶段(3月1日以后)

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综合评审,研讨审定获选作品。

六、表彰奖励

学校将对本次征集到的符合要求的作品给予奖励。共设一等奖1名,奖金壹万元;二等奖2名,每个奖金叁千元;三等奖3名,每个奖金壹千元。最终如歌词或曲谱被选用,每个单项将获奖金两万元;如词曲同创,一起被选用的,奖金为伍万元。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。

七、说明事项

(一)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。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;作品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、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公德的内容。如涉及侵权行为,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,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承担。 

(二)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,凡入围的作品,其著作权、修改权及使用权均归学校所有。学校最终选用的作品,将署名作者。学校如从投稿作品中遴选、或酌情加以修改,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,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再予以确认。

(三)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天省实验学校所有。


广州天省实验学校

2022年11月26日

供稿:行政服务中心
审核:行政服务中心